約書亞管理學院 校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約書亞管理學院校友會(以下簡稱“校友會”或“本會”)

英文名: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Joshua Management Instutute

第二條 本會性質:約書亞管理學院校友會是由約書亞管理學院畢業生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盈利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使企業成為得人得魚,榮神益人的國度企業,成為整合校友資源,服務校友的國度企業資源平臺。

第二章 基本工作與活動內容

第四條 本會基本工作:聯絡會員及會籍管理,組織各類交流活動,管理、協調、監督各地分會、行業及興趣俱樂部的建設,促進約書亞管理學院校友與各社會組織的溝通
與資源分享,為會員提供有益服務及資源。為使本會得到更好、可持續的發展。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建設校友會網路,促進校友間的溝通和資訊交流;

(二) 每年舉辦至少一次的校友論壇;

(三) 舉辦各種形式的研討會、論壇、諮詢會、文體以及工商聚會;

(四) 支持約書亞管理學院舉辦的各類活動;

(五) 為約書亞管理學院專案與發展提供建議。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個人會員:凡是約書亞管理學院正式畢業生,未履行退會相關規定均為本會會員,須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

第七條 註冊會員:自願申請加入,根據會費繳納的相關規定,足額準時繳納會費,經秘書處核准後可成為本會註冊會員,享受註冊會員的相關服務。

第八條 團體會員:根據本會分支機構及下設機構的相關管理規定,經總會核准成立的分會和俱樂部等團體為團體會員。須服從總會的指導、管理、協調、監督及解散等要求,
有自覺維護總會的權利及名譽的責任,享有按相關規定吸收會員的權利。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會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秘書處三個常設機構,設分會及俱樂部等若干下設機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

第十條 理事會:各班、各地區分會、按地區人數比例推選理事代表並報備校友大會後生效。理事任期不做規定,由校友會選舉更替.其職責包括:

(一)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制度;

(二) 執行理事會決議;

(三) 完成會長、秘書處指派工作;

(四) 向理事會提交議案;

(五) 協助籌備召開理事大會或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選舉產生,原則上實行席位制與推選制結合的方式,體現跨區域、跨行業、跨界別的廣泛性原則,每班級原則上只推選一名理事,各地班長、
分會會長均為理事。以上人員共同構成本會的議事機構,其職責包括:

(一)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及監督本章程的實施;

(二) 選舉會長、副會長;

(三) 根據會長、副會長的提名,決定秘書長人選;

(四) 審議理事會提交的議案;

(五) 決定註冊會員的入會與退會;

(六) 審議理事會及秘書處的工作報告;

(七) 組織專門機構監督本會的資金使用情況;

(八)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至少每年 11 月份召開一次,聽取並審議會長做年度工作報告;如遇突發事件,可推選代表召集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會長:本會設常務理事會會長一名,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是本會代表人,即校友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提名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人選,經理事大會通過後組建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

(二) 全面負責本會領導工作;

(三)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大會和常務理事會;

(四) 提名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候選人;

(五)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檔;

(六) 代表本會參加社會活動。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副會長: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副會長若干名,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配合會長完成各項工作,即校友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 協助會長完成各項工作;

(二) 與秘書處共同制訂校友會年度工作計畫及工作總結;

(三) 分管本會各部工作;

(四) 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 秘書處:秘書處是校友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設秘書長 1 人,副秘書長若干名,由會長提名,經常務理事會表決產生,其職責包括:

(一) 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二) 起草有關決議、報告;

(三) 協助會長管理校友會各項具體工作;

(四) 管理本會會員、會費;

(五) 協調、監督各地方分會、其他行業及興趣俱樂部工作;(六) 與內、外部各機構有效聯絡和溝通;

(七) 為會員提供各項服務;

(八) 完成會長及常務理事會交辦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或顧問若干名,指導本會工作。

第十六條 本會理事、常務理事、譽會長、顧問、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各下設機構的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有合乎聖經的正確信仰,認同國度企業價值理念;

(二) 在校友間具有廣泛的影響力、號召力;

(三) 品格端正,具有為校友服務的奉獻精神;

(四) 無違法亂紀行為。

第十七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為三年,原則上不再連任,視工作需要,經理事大會審議通過後可連任,但最多不超過兩屆。在任期滿前兩個月,由常務理事會
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推選產生新的會長、副會長;由新任會長提名秘書長及副秘書長,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後生效。新一屆成員在兩個月內完成換屆交接,交接期內仍
由原機構負責各項日常工作,交接期滿,新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副秘書長正式履行職責,以保障工作穩定、持續開展。

第五章 會費管理

第十八條 會費來源:

(一) 註冊會員會費:每年 12 月,註冊會員繳納會費,會費標準為 300 元/年/人,所有註冊會員,自願公開個人必要的聯絡資訊,同時也可共用其他註冊會員資訊和校
友會的各項服務,並可在一年內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類活動。

永久會員會費:10000 元/人,一次性繳納。

(二) 捐贈:本會秘書處代表校友會接受校友或其他弟兄姊妹、機構的定向捐贈(含現金和實物);

(三) 募集:向校友或其他弟兄姊妹、機構募集的各種所得;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條 會費使用:本會經費完全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內的事業發展,不在會員中以現金和實物的方式進行分配。

(一)會費基本用於校友平臺建設與約書亞管理學院顧問老師們的補貼與開支。

(二)理事會開會費用施行 AA 制。

第二十條 會費管理:本會的財務年度為一年,從當年 12 月 30 日至次年的 12月 30 日,資產餘額自動轉入下個財年。會費依照相關財務制度由會計與出納負責,彙報至秘書處。

第二十一條 會費監管:每年 12 月,由秘書處出具年度資金使用情況說明,並向常務理事會、理事大會全體公示。本會會費接受約書亞管理學院與校友們的監督。

第六章 章程的制定與修改

第二十二條 章程制定:本章程由常務理事會提出草案,提請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三條 章程修改:由理事會或秘書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審議表決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會遇如下情況應解散

(一) 全體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解散;

(二) 約書亞管理學院要求解散;

(三) 被依法責令解散或被撤銷。

第二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機構,清理債權債務;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將由清算組決定投向社會公益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校友會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約書亞管理學院校友會理事大會。

201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