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工作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七)
1. 親近神
(約1-2分鐘,領受天父的愛,按著你所能想到祂的名敬拜祂,祂的掌權、旨意如何成就在你的職場向祂禱告,最後把榮耀尊貴歸給祂。)
我們在天上的父— 讚美神的名…,讚美神的國…,讚美神的旨意…,榮耀尊貴都歸給神。
2.經文禱讀
(約3-5分鐘,應用以下提供的經文,同時個別回應如下的短文,兩、三位一組輪流禱讀經文。)
羅十二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約書亞管理學院第五條宣言: 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
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Frankl),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全家被關進集中營,只有他與妹妹倖存下來,三年集中營的時間,意志的自由(the freedom of will)解救了他:生理、心理與社會的不自由,無法超越意志的自由—人有選擇的自由。
人的自由不是從什麼得到自由,而是對某些事情有所自由。就是人要對他自己、他的良心和他的上帝負責。一個不久人世的女俘虜對弗蘭克說,她常對著窗外那棵樹說:「你是我孤獨時唯一的朋友。」樹對我說:「我在這兒—我就是生命,永恆的生命。」
你察驗到神對你說同樣的話嗎?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榮耀神的事我一定要做,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你有選擇的自由。
3.彼此祝福
(約1-2分鐘,兩、三位一組就如下的主題,彼此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