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工作
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四)
1. 親近神
(約1-2分鐘,領受天父的愛,按著你所能想到祂的名敬拜祂,祂的掌權、旨意如何成就在你的職場向祂禱告,最後把榮耀尊貴歸給祂。)
我們在天上的父— 讚美神的名…,讚美神的國…,讚美神的旨意…,榮耀尊貴都歸給神。
2.經文禱讀
(約3-5分鐘,應用以下提供的經文,同時個別回應如下的短文,兩、三位一組輪流禱讀經文。)
創十二 1-2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約書亞管理學院第五條宣言: 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這是第二次,神要他離開–罪惡之城哈蘭。
第一次,神要他:「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但他卻停在哈蘭。(參徒7:2-4,創11:31)
使人得益處的事我一定要做,容易嗎? 職場裡,其實我們也像亞伯蘭一樣,常以為哈蘭就是神指示之地,以為已經離開吾珥—不求自己益處,其實你卻停留在哈蘭。祂會再次的要我離開—不求自己益處之地,往祂指示—使人得益處的地去。如何學習?
• 睡前禱告檢討:我今天在職場裡,求自己的益處嗎? 若是有,求神赦免。
• 每天上班前禱告: 主啊! 幫助我今天在職場,我一定要做使人得益處的事
3.彼此祝福
(約1-2分鐘,兩、三位一組就如下的主題,彼此祝福)